各单位、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2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方式与实施
各单位自查;学校专项领导小组集中现场检查。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附件1)。
2.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做到责任到人到岗,扎实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
3.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情况;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实验室基础安全及机电安全等。具体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3)。
4.信息填报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完成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4),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此项仅需填报电子版)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电子版通过学校融合门户工作信息发送给联系人,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处(科研实验室)。
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人:张萍萍,电话:82911657
科研处联系人:朱洁,电话:82617707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实验教学中心 科研处
2023年4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