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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7-10-08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104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备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企业及相关经济管理部门从事金融管理工作,以及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金融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等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及保险等业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晓与金融学相关的各种知识与技能;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及公司金融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查阅英文文献。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与专业任意选修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法、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等。

(一)通识课程( 6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

通识必修课是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原则上各专业均需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体育、计算机基础课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0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个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

(三)专业课程(38学分)

1.专业必修课(20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必须修读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本专业必修课设置为7门,安排在37学期开设。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置的专业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方向进行修读。本专业分为两个专业模块:货币银行与国际金融、资本市场与投资银行。学生在选定专业方向后,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

学生在选修方向模块课的同时,也可选修本专业其它方向模块选修课程(最多6学分),所选课程学分可计入并冲抵专业任选课学分。

3.专业任选课(8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本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前沿知识讲座、学术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动态等课程,体现本专业前沿知识和专业课程特色。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3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12学分)